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有哪些?
首先,进入程序,窗口会热情地进行材料初审,确保所有文件齐备:您需要提交《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以及土地权属的基石——国土证、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等相关文件。对于特定项目,如经济适用房或产业项目,还需附上相应的立项备案通知书或投资合作协议等。
申请选址意见书通常需要提交项目的基本情况、选址理由、用地需求、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材料。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踏勘和评估,综合考虑项目选址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持续性。经过审查评估后,主管部门会出具选址意见书,明确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阳江分厅(http://)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内容要求
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性质,以及预期的用地规模和建设规模。同时,需详述对供水和能源的需求,包括运输方式、运输量,以及预计的废水、废气和废渣排放情况。 选址依据:选址必须基于已经获得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并需与城市整体规划布局相协调。
首先,选址意见书中会明确列出建设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性质,以及所需的用地规模和建设规模。这些数据还包括项目对供水、能源的需求量和预计的运输量,以及废弃物的排放方式和预计排放量,这些都是评估项目环境影响的关键因素。
【答案】:选址意见书是指建设工程在立项过程中,上报的设计任务书必须附有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关于建设项目选在哪个方位的意见。
项目选址意见书报告
1、选址意见书和开工报告的区别如下:选址意见书是建设工程在立项过程中出现的,而开工报告是在立项之后要开工的时候出现的。选址意见书是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而开工报告是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的。
2、项目选址意见书报告【1】 设置依据及适用范围 为保证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规定,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选址意见书通常是在项目立项前进行申请和获取的。选址意见书是对拟建项目选址是否符合规划要求、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等进行的审查意见,是项目立项前的重要文件之一。
4、选址意见书需要提交勘测定界报告。根据查询相关法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第七条申请人须提交选址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选址意见书审批权限
地级和县级市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则由该市的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发放。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审批项目,选址权限同样落在其相应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手中。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的项目,情况有所不同。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权限: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规划管理。县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县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地级、县级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根据该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于那些依据《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办发[2007]64号文件,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核准,并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正式提交审批之前,必须先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获取选址意见书。值得注意的是,这个规定并不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
第七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规划管理。
选址意见书在立项前还是后
1、选址意见书通常是在项目立项前进行申请和获取的。选址意见书是对拟建项目选址是否符合规划要求、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等进行的审查意见,是项目立项前的重要文件之一。
2、法律分析:如果是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应当先办理选址意见书后再办理土地预审。其他项目不需要办理选址意见书。
3、先做可研然后去发改系统(发改委、发改局)办理立项和能评,然后区环保局,找中介做环评报告书(表),等环保局批复,然后市规划局土地局如果是前置许可还要经营许可证。
4、是。建设工程,主要是新建的大、中型工业与民用项目,在立项过程中,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的意见书。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